2014年6月11日 星期三

先秦經典與文化

2014.6.11

法家

強大只是表象,需要的是真正的凝聚力。當秦朝滅亡的時候,沒有人留戀這個政權,所以漢代在初建立的時候,便特別在意群體的凝聚。而群體的凝聚是否是法家能辦到的?拿球賽來說,重點不是那些明星,而是那些做苦工的球員,一個球隊好不好,要靠他們。照法家的理論,做苦工的人要怎麼評斷?他們的表現是數據呈現不來。怎麼選擇人,是一個大問題。所謂人治,也就是德治,創造凝聚力。法家的問題是,法術勢談完後,有沒有德?沒有。夥伴的關係是非常重要的,徒有知識是無用的,因為沒有人要理你。

法術勢相對於情義,法家沒有否定人的情義,而是不能期望人人都有情義,而且情義不可靠/期待。「故父母之於子也,猶用計算之心相待,而況無父子之澤乎!......故不養恩愛之心而增威嚴之勢」尚賢:空降部隊,法家反對。強調必須先有績效,再來談升遷。為什麼大部分的人都不稱職?在一個職位上留得久,就是不稱職。但基層工作做得好的,能做好上層的事情嗎?他們的原則是有不同的。法家反對道德,認為道德可以作假,但是走上功效主義,便是走上另外一個極端。術:對於可能不信賴的人(外來人)予以操控;法:用法塑造最高的權威。法家的貢獻:締造大型帝國。但是價值、情感、道德被認為是前一個世代的管理方式,法家企圖使用一套全新的工具來控制國家。雖然有很多反對聲音,但是被認為是保守、未擺脫傳統束縛。而法家讓秦國這樣弱小的國家成為最大的帝國,但是秦的失敗也證明法家的失敗,秦是中國史上最短命的政府,強富有什麼用,建設有什麼用,老百姓都不希罕。失去民心,政權也不可能存在。法家的管理技術被打上大問號,而其他朝代也記住:道德、人的控制不能丟掉。法家只是手段的一部分,要與其他手段交錯的用,不能偏廢。

只是工具的法律不會受人尊重,使人們去追尋。中國沒有自然法的觀念,只有人倫的觀念,從原本管理的法律,發展成為儒家型態的法律,依照人倫關係來呈現各種懲罰。社會裡很多髮不好,但是法再不好,基本上是維持著社會的安定,是社會需要的東西。

慎到:法家不要求人們相信不相信法律,而是要忠於法律、遵循法律的做。遵守法律不是為了自己,而是為了社會,不要問規則合不合理,而是要減少衝突,社會有這需求訂出種種規範來管理(慎到研究法律現象)。但其他人認為法律只是個人工具,並不認為有核心目標。可以參考殘留的著作:《慎子》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